关于磨碟沙高教花园住户提取公积金的通知

作者: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24浏览次数:99

 

关于磨碟沙高教花园住户提取公积金的通知

 

各位居住在磨碟沙高教花园的老师:

经过努力协商,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同意居住在磨碟沙高教花园并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老师,可以恢复继续提取公积金。但由于磨碟沙高教花园没有房产证,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只能在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地址: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二楼大厅。

请各位老师带齐下列资料:

1.本人本市活期储蓄户(工行、建行、中行、广州银行仅此四行)存折或卡;

2.身份证;

3.贷款合同;

4.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前使用绿颜色的);

5.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公章)。

上述资料14项需带齐原件和复印件。

 

 

 

 

                        财务处       

20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