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项财务事宜的通知

作者: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5浏览次数:88

关于几项财务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的相关决定,现将最近几项财务事宜通知如下,请将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和相关学生。
 
  一、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并决定,三水校区监考费从2011年起恢复原有标准,2010年发生的按旧标准全部给予补发,财务处已将相关经费(含补发款)拨到三水校区教学业务费中,由三水校区核发。
 
  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同意并决定,教职工节日补贴从2011年开始每人从原有19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我处建议其中部分经费按照福利费提取的最高标准尽可能纳入教职工福利费开支,由人事处具体落实,财务处将福利费在学校预算确定后一次性的做足到相关项目,由人事处切块发放到各二级分工会,建议尽可能的将全年的福利费一次性发足到各二级分工会,二级分工会要严格按照学校福利费的开支办法独立自主地发放。今后教职工节日补贴将根据学校财力和财务状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提高。
 
  三、符合退税条件教职工所得税退税问题。按照税法的规定,符合退税条件教职工所得税减免由个人申请并到税务局办理,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工,我处从2008年底开始安排专人为我校符合退税条件教职工集中办理,其中手续繁杂,经多方努力现已基本完成,一是对2011年元月1日前该退还的所得税办理了申请退还手续,税局将分年度退还,其中2008年度的已要回,请相关人员到财务处领取;二是从2011年开始财务处配合税局逐月报送相关材料直接从工资中减免,不再从国库办理退还手续,请相关人员在每次发放工资时注意核实。
 
  四、非编人员的福利学校极其关怀。2010年非编人员与在编人员一起参加爬白云山活动的经费已安排相关渠道解决,请非编人员到各自所在分工会或单位领取。从2011年起,学校将研究建立非编人员福利开支的长效机制,把非编人员的福利活动经费纳入常规渠道解决。
 
  五、在2011年学校预算正式下达前,各单位的经常费、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业务费、各二级教学院(部)教辅资金及学生经费、人员工资(含非编工员工资)如果有盈余的直接从现有盈余资金中开支,如果没有盈余的在不超过2010年年度预算50%的范围内给予开支。其他专项直接从原有盈余资金中开支。其他项目如果有特殊情况要求开支的,需提出申请经财务处批准后方可预支。
 
  六、关于学生住宿费标准及退还问题。一是对各栋学生宿舍的住宿费标准已在校本部学校公告栏中公告,财务处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望广大师生监督;二是经学校批准,对现住校本部赤沙公寓3、4号楼的学生每人住宿费减免100元 /年,如果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财务处将在本学期放假前退还学生;三是关于退还手续和流程,是由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宿舍安排提出需要退费的学生名单,经后勤管理处核实确认后,持名单以各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批量办理,财务处将名单与后勤管理处提供的总名单对每一位学生逐一核实无误后在一个星期内办理完退费,以上具体退费手续和流程参见《广东商学院全日制学生住宿费缴纳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76号文)也可查询网址:http://bgs.gdcc.edu.cn/bencandy.php?fid=143&id=2260
 
 
                                财务处
                               20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