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省教育厅今年已开始定期通报各高校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情况。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6月30日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必须完成支出进度的50%。特通知如下:
1.截止6月30日,学校将按《广东财经大学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9〕81号)对未能达到支出进度的可统筹非招标项目进行资金统筹。《广东财经大学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9〕81号)规定,支出进度低于10%的,按比例收回项目资金余额的5%;支出进度高于10%低于30%的,按比例收回项目资金余额的3%;支出进度高于30%低于50%的,按比例收回项目资金余额的2%;被统筹资金将不再补安排,相应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请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提前谋划支出安排,对标支出计划与序时进度,科学合理平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的项目经费卡号为以下编码开头:202050205-01、 202050205-05、202050205-06、202050205-07、202050205-13、202059999-01、212049999-01、212050205-01至212050205-13(212050205-050202至212050205-050226、212050205-050902至212050205-0509184、212050205-051002至212050205-050402除外)、212050299-01、212059999-01、21206999-01。请以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预算执行,同时涉及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排的招标项目请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提前来函财务处进行备案。联系人:李曼芳,联系电话:84096863。
特此通知。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8日